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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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述

文件全称: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机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5年5月8日 性质定位: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层面首次就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定的专门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全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总章程”和“基本法”。 核心目标: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考核、监督、激励等管理制度。
  • 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
  • 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内容与核心要点

该《规定》共九章,六十二条,系统地构建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完整体系,以下是核心要点的梳理:

第一章:总则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党委和政府直属以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 管理原则:
    • 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事业发展需要。
    •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注重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 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选拔有能力、有口碑、有成绩的干部。
    •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 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实行差异化管理。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

  • 基本条件:
    • 政治素质: 必须是“好干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 专业能力: 熟悉相关领域政策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 职业素养: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依法办事、科学管理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 工作作风: 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
    • 心理和身体素质: 能够正常履行职责,身心健康。
  • 任职资格:
    • 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 普通应当具有与职位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或从业经历。
    • 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的任职经历。

第三章:选拔任用

这是《规定》的重点章节,明确了选拔任用的方式和程序。

  • 选拔方式:
    • 委任制: 由党委(党组)直接任命,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 选任制: 通过党内选举或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聘任制: 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适用于部分专业性强的事业单位,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选拔程序:
    1. 动议: 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启动选拔任用工作。
    2. 民主推荐: 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广泛听取意见。
    3. 考察: 对推荐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4. 讨论决定: 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和任免安排。
    5. 任职: 履行任职手续,并进行任前谈话。

第四章: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 任期制: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一般为 3至5年
  • 连任限制: 任满一个任期,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
  • 任期目标: 任期内应当有明确的任期目标,并在任期内对其进行考核,作为职务调整、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评价

  •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力和担当精神。
  • 考核方式:
    • 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 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评先奖优、薪酬分配、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将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降职甚至免职处理。

第六章: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

  • 教育培训: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突出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
  • 交流机制: 实行内部轮岗、跨单位交流、到机关或企业挂职锻炼等,拓宽视野,丰富经历。
  • 激励保障:
    • 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薪酬分配办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
    • 领导人员可以享受与职务相联系的福利待遇,但不得违规。
    • 支持和保障领导人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七章:监督与纪律

  • 监督体系: 构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 监督重点: 重点监督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
  • 纪律要求: 严禁“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对违反纪律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章:退出机制

  • 正常退出:
    • 达到任职年龄界限。
    • 任期届满未连任。
    • 考核不称职或不适宜担任现职。
    • 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
    • 因辞职、调离等原因。
  • 问责退出: 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或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直至免职。

第九章:附则

  • 授权机制: 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 解释权: 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意义与影响

  1. 填补制度空白: 首次为全国数百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提供了统一、权威的管理遵循,解决了“无章可循”或“规定不一”的问题。
  2. 推动政事分开: 强调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引导领导人员从“行政思维”转向“服务思维”和“专业思维”,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激发队伍活力: 通过任期制、考核制、激励保障等机制,打破了“铁饭碗”和“能上不能下”的僵化局面,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竞争环境。
  4. 强化党的领导: 将党管干部原则具体化、制度化,确保了党对事业单位这一重要阵地的绝对领导,确保了事业单位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5. 促进分类改革: 《规定》提出的“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为后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不仅规范了管理行为,更重要的是,它通过制度设计,旨在塑造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能够担当公益事业发展重任的领导人员队伍,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深远的影响,后续各省、各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都是在此框架下的细化和补充。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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