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有何新规?

99ANYc3cd6
预计阅读时长 9 分钟
位置: 首页 企业管理 正文

这部《办法》的核心作用是细化《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原则性规定,为公安机关在审批、监管、执法等工作中提供具体的操作依据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下是对该《办法》核心内容的详细解读:


《办法》的性质与定位

  • 上位法: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办法》是公安部门为了贯彻和执行该《条例》而制定的。
  • 法律效力: 部门规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 制定目的: 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

《办法》的核心内容解读

非常详尽,主要围绕公安机关的“审批、监管、处罚”三大职能展开。

(一) 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与审批

这是公安机关的“准入”管理职责。

  1. 设立审批: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 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
    • 审查重点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有固定的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有专业技术人员等。
  2. 设立分公司备案: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 分公司获得备案后,方可开展保安服务活动。

(二) 保安员的培训与发证

这是对保安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 培训要求:

    • 保安员必须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证》。
    • 未取得《保安员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
  2.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相关条款等)。
    • 职业道德。
    • 保安专业技能(守护、巡逻、押运、安全技术防范等)。
    • 应急处置和急救知识。

(三) 监督管理

这是公安机关日常工作的核心,确保保安服务活动合法合规。

  1. 监督检查权:

    • 公安机关可以实地检查保安服务公司和客户单位,查看合同、监控录像、人员名册、培训记录等。
    • 可以查阅、复制与保安服务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
    • 可以询问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2. 重点监管内容:

    • 超范围经营: 是否从事了《条例》规定以外的活动(如:提供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经营武装押运除外等)。
    • 服务行为规范: 保安员是否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是否遵守纪律、文明执勤。
    • 枪支管理(针对武装押运): 对武装守护押运单位的枪支管理进行严格监督。
    • 客户单位责任: 监督客户单位是否依法使用保安员,是否存在侵害保安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3. 信息系统管理:

    全国建立了“全国保安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所有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保安服务合同等信息都必须录入系统,实现全国联网管理,便于动态监管。

(四) 法律责任与处罚

这是公安机关的“执法”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1. 对保安服务公司的处罚:

    •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的: 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 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 疏于管理,导致发生严重案件或事故的: 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保安服务许可证》。
  2. 对保安员的处罚:

    • 无证上岗的: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违反规定着装、佩戴标志的: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
    • 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等违法行为的: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客户单位的处罚:

    • 超数量、超范围使用保安员的: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留用或变相留用《条例》禁止人员的: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的意义与影响

  1. 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严格的准入和审批制度,防止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个人进入保安市场,净化了行业环境。
  2. 提升行业水平: 强制性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了保安员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使保安队伍从“看门护院”向专业化、法治化转型。
  3. 保障公共安全: 将保安服务活动全面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视野,使其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活动。
  4. 维护各方权益: 明确了保安公司、保安员、客户单位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对保安员权益的保护(如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处理等)作出了规定,减少了劳资纠纷。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是《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得以顺利实施的“操作手册”和“执法指南”,它构建了一个从“机构设立”到“人员培训”,再到“日常监管”和“违法惩处”的完整闭环管理体系,对于推动中国保安服务业的规范化、法治化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您需要查询《办法》的具体条文,可以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官网或“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搜索其官方文本。

-- 展开阅读全文 --
头像
四川教师系统登录入口在哪?
« 上一篇 11-28
培训方法如何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
下一篇 » 11-28

相关文章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