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会满
- 职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 兼任: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此为惯例,通常由证监会主席亲自兼任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最高领导)
重要说明: 在中国证监会的组织架构中,“投资者保护局”是一个内设部门,其最高负责人通常由证监会主席亲自兼任,这体现了中国证监会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和“资本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核心定位,提到投资者保护局的“局长”,通常指的就是证监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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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保护局的主要职责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全称“投资者保护局”)是证监会下属的核心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包括:
- 统筹协调:统筹协调证监会系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制定投资者保护政策和规划。
- 立法推动:推动和完善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 教育服务: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和服务活动,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纠纷调解:指导和管理全国性的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构(如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下设的调解中心),推动建立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 行权支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如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开展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试点工作。
- 风险监测:监测和分析市场中的侵害投资者权益行为和风险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
- 赔付管理:管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证券公司破产等极端情况下,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进行偿付。
历任证监会主席(兼投资者保护工作负责人)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这里列出近年来证监会主席的更替情况,他们都在任期内兼任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最高领导:
| 姓名 | 任期 | 备注 |
|---|---|---|
| 易会满 | 2025年1月 - 至今 | 现任主席,继续深化全面注册制改革,强调“零容忍”打击违法,保护投资者。 |
| 刘士余 | 2025年3月 - 2025年1月 | 任内大力加强监管稽查,严惩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推动设立了“中国版集体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
| 肖钢 | 2025年3月 - 2025年2月 | 任内推动成立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并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保护局”,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显著加强。 |
| 郭树清 | 2011年10月 - 2025年3月 | (在任时间较短,但开启了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先声) |
| 尚福林 | 2002年12月 - 2011年10月 | 在其任内,股权分置改革等重大基础性工作完成,为投资者保护奠定了制度基础。 |
- 现任负责人:证监会主席 易会满。
- 核心职责:保护投资者是证监会的核心使命,投资者保护局是落实这一使命的具体执行部门。
- 制度演进:从早期的“重发展、轻保护”到如今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置于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理念和投资者保护工作体系在过去二十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集体诉讼、先行赔付、纠纷调解等方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者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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